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我校素质教育,加强我校对体育、音乐、美术等特长生的管理,使他们在努力学习文化课的同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为高等艺术院校输送优秀生源,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东光一中学生手册》等要求,服从学校各项管理制度,遵守校规校纪,否则,将按学校规定从严处理,不搞特殊化,上文化课期间学生的一切活动由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管理,专业课期间学生的一切活动由专业课教师管理。
二、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安排的专业课作息时间,必须严格服从专业辅导教师的指导,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完成训练任务,不得迟到早退。
三、专业课实行点名制,有事不能上课的必须向专业课教师请假。无故不上专业课者,报班主任和年级部处理,按《东光一中学生管理条例》作相应的处理。无故不上专业课学期累计三次,高考报名取消专业课报名资格。
四、非专业课时间,不准擅入专业教室及训练场所。
五、不得借训练之名,逃避文化课学习,逃避文化课教师的作业等相关检查,不得在专业课教室及训练场所从事与专业课学习和训练无关的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活动。
六、不得把非专业学生等闲杂人员带到专业课教室及训练场所。
七、不得将零食、杂物等带入专业课教室及训练场所,保持专业课教室及训练场所的卫生。爱护公共财物,损坏、丢失公共财物要及时上报并按原价赔偿。
八、当专业课时间与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冲突时,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九、学生个人外出训练、学习,学生应写出书面申请,家长、班主任签字,报年级批准,方可离校,无申请离校按旷课处理。
十、赴校外长期进行学习、培训,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由家长、班主任、年级部、教务处签字同意,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学校旷课行为处理。外出学习、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管理规定,个人安全由带队专业教师及培训单位负责,与学校无关。
十一、联考及校考结束后,及时到班主任处报到,集中参加文化课学习,如随意在外逗留则后果自负。
十二、其它中学生所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