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费项目:高中学费 高中住宿费
(2)收费标准:600元 /生/学期 150元/生/学期
(3)收费主体:东光县第一中学
(4)计费单位:元
(5)收费依据:沧发改行费【2016】462号
沧价行费字(2012)11号
(6)收费范围:凡在我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学生
(7)收费对象:凡在我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学生
(8)征收方式:电子缴费 实时入库
(9)减免规定:凡在我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及教科书费。
(10)监督举报电话:7721693 |